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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府宣布将今年领取业主自住补助(Home Owner Grant)的物业估价上限设定为197万5000元。省府声明表示,措施可以确保百分之92的住宅物业获得补助,以减轻省民为自住物业支付的物业税负担。
其中,大温地区,菲莎河谷地区以及大维多利亚地区的物业业主,最高可以获得570元的基本业主自住补助。当中65岁或以上长者、残障人士或与残障亲属同住的物业业主,最高可获845元的补助。
省北部地区或偏远郊区的业主,补助金最高770元,长者或残障人士最高可获1045元补助。
如果物业估价每超过上限1000元,补助金额会减少5元。如果因为物业估价过高而失去部分或全额补助的低收入长者、退伍军人和残障人士,可以额外申请一项低收入补助,以替代损失的金额。
省府建议物业业主最方便是通过省府网站申请,同时可以方便查看申请进程。情况复杂的业主可以致电1 800 663-7867 或前往BC服务处ServiceBC寻求协助。
另外,当局建议业主在5月收到BC物业估价处的估价通知和市政地税通知后申请,需提供通知单上附有的登记及司法管辖区号码(roll and jurisdiction numbers)。
如果业主年龄为55 岁或以上,或是需要供养子女,可能符合资格获得延缴物业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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