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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居民前夫持1%业权 华妇拒缴海外买家税

环球中文网 时间:2019-05-31 08:39:20

【环球中文网 www.cbeiji.com讯】 

■一个华裔女子以其非居民前夫仅持有1%业权为理由,拒绝缴交约24万元的海外买家税,图中为涉及诉讼的房屋。CBC

■一个华裔女子以其非居民前夫仅持有1%业权为理由,拒绝缴交约24万元的海外买家税,图中为涉及诉讼的房屋。CBC

列治文一个华裔女子,以居住在中国的前夫占物业业权仅1%为理由,拒绝缴付约24万元的海外买家税。不过,省财政厅却质疑2人的财务关系,并且指她是为外国人持有物业。
拥有加国永久居民身份的华裔女子杨紫(Zi Yang,译音),今个月入禀卑诗最高法院,要求省财政厅撤回向她追讨的23.7万元海外买家税欠款。
根据法庭文件显示,杨氏于2017年以160万元购入位于列市的一幢独立屋,其前夫何司勋(Sixun He,译音)持有其中1%业权。
2018年,杨紫曾经向省政府提交“反对通知”,指物业是她的住所,而她是加国永久居民。不过,由于她提交反对书时已超过90天限期,因此被视作无效。
买屋款项来源未能说清
后来,杨氏按照前夫业权比例,缴纳了2,400元海外买家税,但省财政厅继续向她追讨23.7万元的余下税款,即共为物业价值的15%(当年海外买家税的税率,为物业的15%)。
杨氏在诉讼文件上强调,该幢房屋是她用作个人住所,前夫持有1%业权,是因为按揭借贷机构迫使她要前夫作为担保人。
根据诉讼书附有的省府回应文件内容显示,省财政厅审计员德温特(Devon de Wynter),对杨氏与其前夫的财务关系表示质疑,指尽管杨氏并非外国人,但有证据显示,她是为外国人持有物业的一部份。
政府曾经要求杨紫提供个人银行副本,并且询问她有关买屋时使用的逾51.4万元银行汇票来源。德温特表示,与财政厅职员通话期间,杨氏声称部份款项来自前夫,后来又改口表示是向姊妹借钱。
杨氏于2018年夏季以142万元出售上述物业,稍后再以200万元购入另一幢列市房屋,但没有担保人。
她的代表律师指出,尽管按照规定“反对通知”必须在90天内寄给税务上诉部门,但这仅是“标准做法”,并非法例强制规定。而诉讼书中,杨紫表示,她的母语是普通话,英语能力有限。她的代表律师指出,政府不应该期望英语为第二语言的新移民,完全熟悉省财政厅的行政程序。
上述指控至今仍未在法庭获得证实。
综合报道

(星岛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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